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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县市区成为山西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县
2018-01-22 09:06:37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命名太原市杏花岭区和古交市等13个县市区为首批山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各奖励50万元。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全国部署开展的一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山西省创建工作自2015年1月正式启动以来,首批参与创建的13个县(区、市)党委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保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狠抓责任落实,示范创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通过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验收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具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命名资格。

  山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食品安全总目标、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创建力度,积极学习借鉴成功创建示范县的经验做法,通过创建,进一步营造“食品安全你我共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氛围,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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